地区: | 靖州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 —17:30 |
电话: | 0745-8223146 |
地址: | 靖州县渠阳中路276号 |
1、基本情况
靖州县公安局是一个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在职人员行政编制数为213人,工勤编制数1人。现在实际人数203人,设立执法勤务类和警务技术类两个警种,其中执法勤务类189人,警务技术类13人。现在职人员副处级别2人,正科级别2人。执法勤务类四级高级警长5人,一级警长73人,二级警长39人,三级警长15人,四级警长42人,一级警员12人。警务技术四级主任1人,警务技术四级主管4人,警务技术三级主管2人,警务技术二级主管2人,警务技术一级主管3人,警务技术员1人。现有退休人员56人。本单位内设指挥中心、队伍管理中心、侦查中心、防控中心等7个中心,渠阳派出所、飞山派出所等14个派出所。
2、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社会安全形势,为上级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和依据。
(三)组织实施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落实公安民警警衔管理以及工资福利、宣传教育、奖惩考核和优抚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组织实施本局公安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指挥系统建设。
(五)制定本局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公安纪检、监察、来信来访和内部审计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六)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落实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
(七)组织开展辖区危害国内案件的侦破;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负责处置辖区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组织实施国家机关、社会团队、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实施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落实有关警保卫工作;依法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开展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九)组织开展刑事侦查工作,协同相关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规划并实施刑事科学技术建设和刑事基础情报信息建设工作。
(十)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侦办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依法开展户政、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入境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辖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协同查处涉外案件。
(十四)依法开展对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依法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试行考察、监督。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查处。
(十六)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依法实行消防监督和检查。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