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鹤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电话: | 0745-2557997 |
地址: | 怀化市金海路148号 |
鹤城区住建局现有干部职工89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54人,离退干部职工35人。区住建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建筑工程管理股(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股、燃气股)、房地产监管与住房保障股、城乡建设股(科技设计股)。区住建局下属二级全额事业机构6个:分别为区燃气服务中心、区建筑施工服务中心、区建筑科技设计服务中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服务中心、区房产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两个:分别为怀化市鹤城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怀化市鹤城区城建综合开发公司;下属企业单位三个:分别为怀化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怀化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怀化市工程建设总公司。
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计划调度,协调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综合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务的方针、政策、规章和管理细则,研究提出实施意见和办法,研究提出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三)负责区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规费的审核征收。
(四)负责管理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工作。
(五)贯彻执行《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负责区属范围内和在区发展计划局立项工程项目建筑施工的管理,并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监督管理建筑从业资格,规范区建筑市场。
(六)负责区属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自然资源、文物古迹的审查报批和保护工作,协助参与城区建设、管理、监察、城区建设综合开发、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八)协调指导区辖范围内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指导区辖范围内城镇房屋产权产籍,房屋商品化工作;指导和推进区属范围内城镇住宅建设,负责全区安居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房改政策。
(九)研究制定区辖范围内城镇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防灾规划,综合管理乡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加固,以及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的技术工作。
(十)制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一)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将原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四)规划区外燃气管理工作。
(十五)牵头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协调督促落实。
(十六)划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