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湖滨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
电话: | 0398-3058600 传真电话:0398-3058602 |
地址: | 三门峡市湖滨区河堤北路邮政编码: 472000 |
根据三湖办〔2019〕15号文件(“三定”方案)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区政府日常工作、重大活动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上级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事项的催办和情况反馈工作。
(三)负责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报告区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及其部门和其他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四)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区政府领导同志讲话和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文秘工作。
(五)负责全区政务信息收集、采编、整理、报送,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六)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
(七)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机要、保密、档案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九)负责组织对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和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审查。
(十)负责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府网站管理,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应对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三)负责区政府年度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十四)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五)负责金融发展、金融监管、金融安全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区政府办公室内设12个科室。
(一)综合股
负责区政府全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及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召开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承办区政府重大会议和活动安排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及区属各单位来文、来电、传真等的接收、登记、传阅、催办、日常保管和查阅归档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所制发的文件归档工作;负责上级部门会议通知和有关重要事项的电话接听、登记和通知工作;掌握全区社会动态,及时了解报告重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等情况;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活动情况登记、印发工作;负责区政府值班安排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及有关科室报刊分发工作;负责区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的管理及清洁卫生工作;协助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及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秘书股
负责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材料;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文字材料服务工作;组织参与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依据;负责指导、培训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起草、审核、校对、运转、印制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仪和区政府办公会内部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整理;承担区政府领导同志秘书工作;办理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查室
负责督促上级和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分解和催办查办工作;负责上级和政府领导到基层调研指示的督促和反馈;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联络上级和本区人大、政协工作;办理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信息调研室
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信息的搜集、筛选和综合处理工作,为上级政府、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的专题信息;负责《政府工作快报》和《湖滨快报》等内部刊物的编辑、核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网络建设,指导全区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工作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办理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机要股
负责上级政府及党委机关通过机要渠道传递公文的签收、呈阅工作;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党组印鉴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名义出具的介绍信管理工作;负责上级公文的归档、查阅、销毁工作;负责机要工作的保密、安全和机要杂志的收订管理工作,做好办公室保密及政府系统保密工作的指导、督查工作;办理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行政股
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财务预算、计划执行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会务安排和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办公室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和发放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人员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办理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法制办公室
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公布、上报备案、解释、清理和汇编工作;承办区政府重要政策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实施和检查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实施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承办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调解、审理、结案及卷宗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与公布;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考核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办理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政府门户网站
负责拟定全区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分级实施方案,加强信息资源的统筹管理,推进网络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协调全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的推进;制定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目录、年度报告及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乡(街道)及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网站内容的规划、栏目建设、资料采集、内容审核、信息发布、内容更新及管理维护工作,并对子网站建设进行指导、督促和管理;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管理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办理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应急管理指挥中心
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反馈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情况和信息,并根据要求向市应急办和区政府报告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和指令,做好处置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和调动应急处置队伍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区应急值班系统的建设及日常运行工作;负责预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审核专项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协调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宣传培训工作;办理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的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措施;编制全区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拟订全区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组织全区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负责全区组织人民防空演习和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办理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侨务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制定地方外事侨务工作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外事、侨务工作管理措施并监督落实。
(十二)政府金融办公室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湖滨区金融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修订地方性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我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意见与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