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财政局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
机构信息
地区: 湖滨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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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电话: 0398-2957333
地址: 三门峡市湖滨区北堤东路铭德苑东南侧约60米
详细介绍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研究全区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财政管理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现政府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七)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八)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国有资产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区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一)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十三)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五)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十六)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财政局内设机构11个,包括: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会计监督股、经济建设股、基层财政管理股、国有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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