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嘉禾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电话: | 0735—6635825 |
地址: | 嘉禾县珠泉镇新城区文化演艺中心四楼 ,邮政编码:424500 |
嘉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下简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落实中央、省、市、县简政放权部署和要求,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政务服务行为,组织、指导行政审批的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和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嘉禾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负责办理县本级涉及市场准入、项目投资、城管建设、交通安全、农林水利、社会事务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办上级部门委托审批事项和县政府授权事项;组织开展有关行政许可及相关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检验检测、技术论证、联合验收、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与重大事项的审批;负责有关并联审批、集成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
(四)组织、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考核各乡镇、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指导乡镇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五)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单位的审批、服务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协调,对有关进驻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相关教育培训。受未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委托,承担有关审批事项办理申请的受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六)统筹、协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和工作交接后,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实施区域有关产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按照审管联动的要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及时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告知相关部门,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依据;相关部门负责及时将监管信息、涉及行政审批的政策文件送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简易事项审批有关审查勘验工作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重大事项审批和审批涉及专业要求较高的复杂勘验、检验检测、技术论证、联合验收等工作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并提供有关支撑服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接待、安全、信息化、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起草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文字材料;承担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本单位党务、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法规监督股。负责有关行政审批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咨询解释、宣传培训和有关行政审批的指导工作;组织推进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社会听证组织等工作;承担局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统筹组织、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务服务改革领域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拟订优化政务服务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清理、清单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各审批服务、中介服务及配套服务窗口运行,对局机关和相关部门、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考核;监督考核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运行效能及服务情况;组织开展审批和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应用工作;受理服务对象行政投诉、群众来信来访,并负责调查研究和提出处理建议;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市场服务审批股(项目投资建设审批股)。组织办理原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原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原县卫和计划生育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及相关事项;承担与业务关联部门的协调联络。组织办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县房产管理局、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和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及相关事项;承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的环保相关审批事项受理办理;承担与业务关联部门的协调联络。
(四)农林水利交通安全审批股(社会事务审批股)。组织办理原县农业局(含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县粮食局)、原县水务局、原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含县公路管理局、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及相关事项;承担与业务关联部门的协调联络。组织办理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原县档案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原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统计局等部门和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及相关事项;承担与业务关联部门的协调联络。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 6 名。领导职数: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4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