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夏14:30-17:30) |
电话: | 0374-2959972 |
地址: | 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区财政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区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区与乡(办)的财政分配政策。
2、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全区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审核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3、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管理和监督有关项目投资、环保、节能减排等基金并办理资金的拨付;提出支持教育、卫生、公共安全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6、审核具体建设项目的政府投资资金计划;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规定;负责区管委会投资建设项目的有关财政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乡(办)财政建设工作;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级本级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全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
8、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9、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0、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11、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12、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