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魏都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
电话: | 0374-5056218 |
地址: | 许昌市天宝路666号区政府大楼4楼 |
许昌市魏都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职能转变。按照新时代民政部门的主责,聚焦“三最一专”,即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最悠久的专项行政管理。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领域、环节倾斜;不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建立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与保障措施。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民政事业内涵发展。
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拟订有关落实民政政策法规的具体意见、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职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全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位,道路(街、巷)门牌号,专业区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标志的设置、维护和管理。
(五)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婚姻法》宣传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六)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推行殡葬改革,倡导丧葬习俗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贯彻实施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的政策法规;落实支持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贯彻执行全区残疾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魏都区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魏都区行政区划图。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政务服务股)
负责机关文秘、信息、督查督办、机要保密、档案、安全、文印、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全区综合性民政会议的会务和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机关党建、党群工作;负责区民政局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民政业务运行股
组织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和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市、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就业救助相关办法;协助市民政局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查处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的民间组织;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倡导丧葬习俗改革;负责全区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助市地名办做好地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支持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慈善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对全区社会福利企业的宏观管理、协调,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贯彻实施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全区残疾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老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老龄产业规划、政策建议及相关规范;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