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博爱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15:00-18:30(夏季) |
电话: | 0391—8682554 |
地址: | 焦作市博爱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 |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负责统计执法工作,负责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配合市统计局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劳动工资、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组织县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或备案县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县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指导全县统计人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管理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执行县级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做好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信息化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制定全县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依法审批、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管理全县统计事业经费,承担部门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二)专业一科。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配合市统计局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组织实施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搜集整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源、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专业二科。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与城镇化、企业用工、劳动工资、科技研发、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和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搜集和整理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博爱县统计局产业集聚区分局。负责县产业集聚区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