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是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
机构信息
地区: 武陵源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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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话: 0744-12333;
地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未央路,
详细介绍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是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落实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全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市级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区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做好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与区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内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重点民生、财务室)、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室)、法制与行政审批服务股(农民工工作股、劳动关系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人事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基金监督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档案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3个: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参公),核定编制2人,在编2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核定编制8人,在编7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职业技能鉴定所,核定编制5人,在编5人。均为全额拨款的股级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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