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临湘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30-3753617 |
地址: | 临湘市长安中路28号 邮编:414300 |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岳阳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推进依法行政,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教育体育事业,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与发展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管理全系统人事档案(干部档案按管理权限执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法制建设、普法、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和学校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和教育质量提高。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材和教辅用书。负责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学籍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历管理。
(三)负责推进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制订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管理办法与措施;负责中职学生学籍管理。推进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加强校企合作,更加紧密服务产业发展。
(四)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办法措施,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参与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和名称变更、类别核准的申报工作;负责高中阶段以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和名称变更、类别核准、审批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实施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建设和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幼儿园的评估与审批;规范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筹措、预算、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和其他组织对我市的教育体育援助和贷款;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大学生助学贷款,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按政策管理教师公租房。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本系统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指导和协调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
(八)依据《教师法》和国家、省相关政策法规,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市的教师、体育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和学校编制标准,负责高中以下阶段教师资格的认定;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按相关政策招聘录用教师;负责教师和体育工作人员的培养培训,教师、体育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会同相关部门评审教师(体育教练员)职称(职务);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有关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单位、教师(幼师)、干部职工的调配、劳动工资、考核、退休、人事档案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自学考试等考试工作和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教育系统所负担的其他社会考试工作;编制、申报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制订高中、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与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教育工作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十-)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订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工作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察和配备、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指导系统内各单位的干部思想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电教仪器装配、教育技术教育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市本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和登记、申报、核准工作,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市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负责高危性体育项目申报工作。
(十五)制订全市竞技体育、群众性体育、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实施;组织全市体育竞赛,组团(队)参加全国、全省、岳阳市综合性运动会或单项竞赛;指导管理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俱乐部等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登记相关工作和二级运动员认定的申报及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优秀运动员的奖励政策和措施;抓好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十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类老年体育健身活动。
(十八)负责全市教育体育项目建设。
(十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