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岳塘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电话: | 0731-55512800,55512810 传真:0731-55512820 |
地址: | 湘潭市高新区湘潭大道97号人防指挥中心 邮编:411101 |
湘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湘潭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正处级,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内设综合科(内部审计科)、指挥通信科、工程管理科(行政执法科)、审批服务科、财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按有关规定设置;下设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人防工程维护站、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基本战备方案,组织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组织指导城市防卫建设。
(四)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隐蔽,依法组织实施灯火管制和发放防空袭警报,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消除空袭后果。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对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进行管理。
(六)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及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依法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十一)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防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市人防办内设综合科(内部审计科)、指挥通信科、工程管理科(行政执法科)、审批服务科、财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所属事业单位二级机构,分别是:人防工程维护站、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