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岳塘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电话: | 0731-58237661 |
地址: | 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251号 邮编:411100 |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4月22日由原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更名成立,加挂湘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是政府工作部门。
湘潭市城管执法局下辖9个二级单位,分别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事业单位)、市风景园林中心(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桥梁维护管理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灯饰管理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燃气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城市管理信息监督指挥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市容管理综合协调办公室(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局机关内设机构1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考核科、市政管理科、市容与广告管理科、固废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公共停车管理科、工程管理科、安全生产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审批服务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订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市城区城市照明、供气、城市道路、桥梁、公共厕所和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对市城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占用及挖掘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及燃气等设施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管理方面政府投资和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3.负责对授权范围内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权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相对集中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复确定的行政处罚权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检查考评办法;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人员培训;负责市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指挥调度,并组织实施联合执法行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5.负责市城区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负责市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6.负责市城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指导监督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市城区环卫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市城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市城区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城市绿线绿章的监督管理和异地绿化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城区公园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古树名木、城市雕塑的管理;负责市城区义务植树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市城区社会绿化工作。
8.负责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市城区城市广场、人行道等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10.负责“智慧城管”的管理工作。
11.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