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岳塘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电话: | 0731-55558102 传真:0731-55558100 |
地址: | 湘潭市湘潭大道交通运输大楼 邮编:411104 |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等单位涉及地方相关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践行“四好”理念,努力打造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强力推进“美丽交通”“为民交通”“法治交通”“平安交通”“绿色交通”“清廉交通”建设,勇当经济社会发展的“开路先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省管干线航道航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航政执法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辖区高速公路路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路政执法工作,监督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实施路产理赔、车辆救援、服务区(停车区)运营管理、路政日常工作和路政违法案件移送相关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监管、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市和承担权限内地方铁路(含地方控股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权限内铁路专用线的管理、监督与协调工作,指导全市铁路专用线社会道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分析和应急处置协调,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拟订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参与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参与交通基础设施产权转让、公路收费权转让的审查报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