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大名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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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13:30—17:30 |
电话: | 0310--6572167 |
地址: | 邯郸市大名县大名府路313号 |
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各部门,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来文办理。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九)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四)办理县政府智库专家聘任手续。负责县政府智库专家的服务、协调、保障等日常工作。
(十五)对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围绕县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
(十六)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市外办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的外事、港澳工作规定。
(十八)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县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对全县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承办县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各领域对外交往。
(十九)承担我县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指导我县与港澳的交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统筹管理我县邀请外国人来华相关事宜。负责重要外宾邀请、报批工作,组织接待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及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二十)负责我县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县的涉外事务。办理来我县采访的外国记者相关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港澳记者来我县采访的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完成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统筹协调全县友好城市工作,指导大名县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
(二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十二)协调、配合中央驻大名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负责联系中央驻大名金融监管部门和驻大名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
(二十三)落实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及对外金融交流合作,协调引进金融机构,统筹协调全县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金融服务民生、金融人才队伍、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四)负责全县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拟定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县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意见;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承担县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法治建设,执行地方性金融法规和规章;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牵头全县直接融资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小额货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严格准入管理,规范经营范围;统筹协调互联网金融、基金等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相关工作。
(二十六)承担县处非办综合组职责,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做好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组织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牵头做好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推进地方科技金融发展,创新地方金融监管方式。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一科
为县政府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有关新闻稿件的起草、审核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对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间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围绕县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负责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有关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参与《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会议议题的收集和纪要的整理、送审、印发;协同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与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有关县政府宣传工作的协调联系。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的宣传策划;协同县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重大舆情处置事项,协同县有关部门办理处置全县政府系统政务舆情;负责媒体采访市政府领导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县内外经济形势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研判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负责与市内外交流研究成果;编辑和印发有关内部刊物;负责全县政府办公室系统公文规范的指导工作。
(二)综合二科至综合七科
为县政府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有关公务活动组织协调、批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有关新闻稿件的起草、审核等工作。
(三)秘书科
负责办公室主任工作例会、室务会的组织、办理、落实工作;围绕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县政府办公室内部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抓好县政府办公室年度工作要点的立项、分解和落实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部分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接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与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沟通联系。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承接各类文电的收文审核和运转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鉴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报刊杂志的征订、收发工作。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承办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重大舆情处置事项,协同县有关部门办理处置全县政府系统政务舆情;负责媒体采访县政府领导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党组会会议题的收集和纪要的整理、送审、印发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任免、调配录用、考核奖惩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负责工资福利、社保、年金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培训、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出国政审、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办公用品、文印、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办公用房、环境卫生、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编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其他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内部控制、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医保手续;负责机关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个税发放缴纳等工作。
(四)督查室(对外称大名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简称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上级政府交办及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长例会议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及落实情况的反馈工作。负责县委交办涉及县政府系统落实事项的列项分解、督办和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县政府重大工作决策、县政府年度主要工作目标、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省市领导批示件的督办落实和反馈工作;负责省市、县政府重要文件落实的综合督查;负责《督查通报》、《督查专报》的组稿及编辑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点工作开展督查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联络科
办理县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会议与县政府有关议题的准备、县长列席会议的安排以及审议意见的协调、督办与反馈;协助做好县政府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法规与政务公开科
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大名县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印发工作;组织承办全国、省市和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建议案的协调、督办;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的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或建议;组织办理县政府政策解读有关事项;承担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信息与电子政务科
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选择、提供、反馈工作;编发信息刊物;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专题调研;指导县政府各部门、驻外办事机构、各乡(镇)政府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安全保密和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电子公务网络资源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组织协调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县政府所需数据的采集、处理和综合数据库建设;负责组织使用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财政专项资金及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办公网络及设备维护工作。
(八)外事综合管理科
负责综合协调县委外办和县政府外事办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县领导公务出访保障工作;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年度重大外事事项的情况报告和协调落实;承办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承办与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及邀请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港澳记者来我县采访有关事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负责我县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的审核审批和报批工作;负责起草县级领导干部年度出访计划,承办县级领导干部出访报批事宜;审核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年度出国计划;指导申办签证工作;负责办理我县人员《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我县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审核审批授权范围内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事宜,签发邀请外国人来华函电。负责我县涉外管理工作。负责与驻外使领馆的工作联系;负责外国驻华使馆和驻华国际组织的工作联系及来访接待;负责我县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负责党宾、国宾、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负责全县各类重大、大型外事活动的指导、协调、礼宾接待等工作;配合指导有关部门处置涉外案(事)件;办理来我县采访的常住外国及港澳地区记者相关事务;参与管理外国留学生工作;参与我县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在我县开展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我县国际友好城市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对外缔结友好城市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我县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其它结好单位的交往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民间对外友好交往;负责或协助接待对口友好城市和友好社团来访外宾;承办县领导国际友城交往事宜;负责在我县举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地方金融协调监管科
负责联系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租赁、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配合中央、省、市驻大名金融监管部门贯彻执行金融政策、加强监管,协调做好需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负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组织实施上级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统筹协调各类金融机构有序对接全县产业发展项目和实体企业,做好融资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带头组织全县直接融资工作。协调推进金融扶贫、普惠金融等服务民生工作,以及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开展全县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分析,汇总金融统计报表。负责金融对外合作交流,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承担县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和运行分析研究,制订地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的市场准入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的市场准入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负责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调查处置损害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基金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计划,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投资公司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牵头全县金融风险的排查、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化解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配合中央、省、市驻大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处置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金融案件,处理地方金融突发和重大事件。承担处非办综合组职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政策解释、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信访、舆情等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