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复兴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0-3148189 0310—3148100 |
地址: | 邯郸市复兴区古城路39号 邮政编码:056003 |
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城市管理和居民管理的行政机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对辖区内的地区性、社区性和群众性工作负总责。承担辖区内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的职能。
(3)负责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4)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负责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5)制定本街道社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发动居民和驻地单位进行社区建设、协调区域内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6)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7)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理顺各种关系;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加强对社区居委会主任的业务培训,及时向上级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办公现代化建设。
(8)负责对辖区居民、外来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9)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知识。
(10)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绿色小区”,争做文明市民。
(11)制定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社区调解委员会工作,调解民事纠纷;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对重点人进行监控、帮教和转化。
(12)负责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双拥共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优抚、社会救济、孤老户的审批赡养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13)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的宣传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对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4)研究制定本辖区计划生育规划,督促落实节育措施;对驻地单位、社区居委会进行指导和管理,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