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复兴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0-3148520,传真:0310-3148520 |
地址: | 邯郸市复兴区309国道原肖河收费站 |
邯郸市复兴区交通运输局(简称区交通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拟定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方针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公路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的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贯彻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组织落实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三)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和防止污染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五)负责提出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代表区政府履行交通运输类企业出资人职责。
(六)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区公路的公路养护和绿化工作。
(七)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督促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职责。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提案建议等事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督查、外事、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起草重要报告、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负责重要事项的调研、协调,归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和调整收费项目及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管理;指导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行业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审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党群、共青团工作;负责党组主体责任日常工作的落实;负责纪委工作;负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指导行业思想政治建设。负责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工会、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指导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指导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化建设。
(二)公路科
负责公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相关制度和标准并负责组织落实、监督实施;负责公路建设市场工作;负责全区公路的公路养护和绿化工作。负责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新改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协调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三)综合运输科
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行业管理工作。参与编制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参与拟订道路、水路等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承担道路、水路等综合运输体系的运输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工具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拟订运价政策,承担规定的物流市场有关管理。负责承办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船舶的监督管理和地方海事工作。指导督促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道路运输、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突发事件处置,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恐、维稳、防汛、应急值守等工作。负责国防交通工作及人民武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