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复兴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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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电话: | 0310--3148975 |
地址: | 邯郸市复兴区建设大街519号复兴区人民政府16楼, 复兴区统计局 |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拟订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改革方案,制定统计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和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虛作假统计督查。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指导监督各乡(镇)、办事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民营经济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及派生产业增加值;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编制全区资产负债表和资金流量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组织完成国家、省和市部署的国情国力普查及重要调查任务;研究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方面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服务业及能源、投资、消费、人口和城镇化率、劳动工资、就业、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城区基本情况、区乡村三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资源环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节能降耗、绿色发展、企业景气、妇女儿童监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新经济)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地质勘查、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经济、收入、价格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全区各相关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依法审批管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指导各乡(镇)、办事处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名录库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社情民意调查、资料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统计资料的交换、交流工作;协助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乡(镇)、办事处统计站的中央、省、市统计经费。
(十三)组织实施全区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
(十四)履行本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及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督办、信访、档案、会务、标准化管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务工作;负责机关节能、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全区统计系统中央统计经费、市级、区级财政的专项调查经费、普查经费;承担全区统计系统中央、省、市统计经费的预、决算编制工作;指导全区统计系统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组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绩效考核、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临时出境人员政治审查等工作;协助组织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工作;指导系统统计人才、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和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综合统计科
综合专业:组织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起草进度分析报告,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起草专题分析报告,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组织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组织统计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城区基本情况统计、资源枯竭城区转型监测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组织统计新闻宣传、经济形势新闻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处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负责制定大型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和工资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核算专业: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民营经济统计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及文化、旅游等派生产业增加值;组织实施新经济统计核算;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编制全区资产负债表和资金流量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全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和评估国民经济核算质量;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工业专业: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财务状况、成本费用,最气状况、新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核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先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投资与建筑专业: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效果、房地产开发投资和经营活动、建筑业生产运行情况及效益等统计数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法人和项目入库管理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贸易外经专业: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交易市场、连锁经营、景气状况、城市商业综合体、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旅游、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境外投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服务业专业:组织实施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物流统计与核算、运输邮电软件业调查、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境外专家来大陆工作有关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组织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有关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组织指导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三)社会调查科
劳动工资、科技、就业再就业专业:组织实施劳动工资、就业再就业、社会、科技、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和城镇人口、妇女儿童统计监测、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政策法规制度专业:拟定统计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统计普查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爱、省、市统计巡查制度,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管理和培训统计行政执法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协调专业统计基础、基层业务的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区统计用区划代码库和城乡规划代码库的更新维护,开展相关统计调查;组织协调统计联网直报和统计业务分工;指导协调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拟订地方统计规章制度;拟订全区统计法治建设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全区统计法制建设工作;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统计督察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虑作假的工作机制;搜集、整理和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信息;负责
对统计违法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行政处罚;管理、完善和更新全区统计执法骨干人员库;组织拟订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和方案、普查计划、调查计划、统计制度及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管理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检查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区统计用区划代码库和城乡规划代码库的更新维护,开展相关统计调查;组织协调统计联网直报和统计业务分工;指导协调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
农村经济专业:组织实施农业产量、农业产值、农业产业化、区乡卡、农村基础情况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和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工作。
住户抽样调查:负责对全区农村住户、城镇居民住户进行抽样调查,搜集、整理、汇总被抽中调查户的每月帐卡,测算农民人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处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
能源专业:组织实施能源生产、消费、流通、库存情况、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负责开展主要耗能行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年度评价;综合收集、整理和提供能源经济、资源利用、环境质量、应对气候变化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计算机管理:负责全局微机的日常维护、修理、专业程序的应用与开发;协调管理全局统计数据库网络建设,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