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复兴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0-3148870 |
地址: | 邯郸市复兴区建设大街前郝村小区二期 |
农业农村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关于农业、农村、畜牧、水产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农业、农村、畜牧、水产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推进农业、农村、畜牧、水产等依法行政。搞好全区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农村、畜牧等三农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统筹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指导和推进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全区城乡统筹发展。
(四)负责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区现代农业、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本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
(七)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级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种子、兽药和农药等有关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畜禽定点屠宰监督管理。
(八)组织农业、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用地、畜牧用地以及农业和生物多样性等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我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争取并管理区级农业资金,指导监督全区农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申报重点农业产业及建设项目并监督实施;
(十一)推动农业、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制订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新能源等技术推广规划,组织实施科教兴农计划。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农业、畜牧、农机、新能源等各类报表的统计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和本系统的财务报表;抓好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计划生育、信访、信息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农业、农村、畜牧工作的考核。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职能;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事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涉农会议的组织和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以及需要以区委、政府办名义下发的综合性工作政策文件的审核;协助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领导交办、部署工作的督查;制定和贯彻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承办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文秘、公文、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提案等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农村工作科
负责全区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指导、政策研究;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负责指导村级财富积累机制和土地流转机制建设;负责指导协调乡镇经济的发展;参与指导涉农区域经济合作和对外开放;分析报告本区农业经济运行状况。负责农村改革的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组织、制度创新;负责农村政策的宣传、培训和落实;指导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
(三)业务综合科(农业科、畜牧兽医科)
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农、林、牧、渔各业生产调度、规划及各项统计报表,负责全区动物检疫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机械推广使用,制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的方针和规划,指导协调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