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复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邯郸市复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复兴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城...
机构信息
地区: 复兴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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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310-8018525传真号码:0310-8018525
地址: 邯郸市建设北大街519号;邮政编码:056038
详细介绍

邯郸市复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复兴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及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贯彻执行市建设部门关于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和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实施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负责指导我区城市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市建设部门关于城市建设的政策、规章制度并实施;研究制定全区建设行业的发展规划;负责谋划、编制区本级建设领域基础设施项目,编制区本级年度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管理;负责我区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村镇建设。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督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指导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建设领域清欠工作的协调督导,配合开展辖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整体工作。 

(六)负责配合市房管部门完善辖区住房保障体系做好指导工作;按照市房管部门安排开展国家、省、市和区有关保障住房资金安排的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市房管部门关于辖区住宅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配合市房管部门开展辖区住房制度改革。 

(七)负责全区房产交易市场管理。配合市房管部门做好辖区房地产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区房产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八)贯彻落实市房管部门关于辖区内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协调各乡镇、街道实施,指导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全区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决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督导落实。与发展和改革局共同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 

(十一)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提案工作。 

(十二)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职能。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职责。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建管科) 

负责综合协调全局日常党政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各种公文的审核、会签;负责上级和本局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和处理;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会务组织、印鉴管理、重要信息编报、报刊征订及文印、接待工作;牵头机关应急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局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全局通讯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局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学习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部门预算的执行;负责机关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及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及规划;负责安全事故的呈报和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业务关系;做好全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贯彻落实文明施工方面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负责并指导辖区持证建筑工地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责对全区持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协调督导、数据统计;负责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联动处置扬尘问题; 

(二)建设科(村镇科、农村燃气供热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区建设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乡建设的管理工作。编制本区年度主次干道的修建计划申请;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拆迁、建设,努力提高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负责承建档案管理,统计报表及乡(镇)、街道办有关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承办城乡建设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解和处理城乡方面的各种纠纷;负责全区建设领域清欠工作的协调督导、统计报表,指导全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整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村镇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工作;指导城镇基础设施和村镇住宅建设工作;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村镇建设的试点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绿色村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绿色村庄申报、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承担城镇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落实上级关于农村燃气供热安全管理方面有关政策和要求。牵总做好农村地区气代煤工作;落实上级关于气代煤补贴政策,负责组织全区气代煤奖补资金申请和发放工作;协调督导燃气企业落实气源供应,保障冬季采暖期供热能力和安全;落实属地安全协管职责,指导属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协管员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应急演练和处置工作。做好气代煤用户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配合燃气企业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三)征收办 

贯彻落实棚户区改造政策,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区棚户区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实施辖区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编制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计划、年度资金预算。 

(四)房管科 

负责加强房地产项目销售、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日常巡查监管;负责辖区房产交易中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负责辖区行政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的绿化指导工作,负责复兴广场的日常管理。负责辖区行政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的绿化指导工作,负责复兴广场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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