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邯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0-3128123 |
地址: | 邯郸市雪驰路69号 |
(一)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掌握、整理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区政府工作情况,超前研究分析各方面的动向,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工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资料、建议。
(二)负责区政府全体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等各类会议组织、筹备、安排等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文电的起草、审核把关和政府机关的文书处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区政府工作报告、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及其他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
(四)负责政府机关的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或办理文件的要求,协助领导协调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在权限内能够解决的问题。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区政府各部门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区政府会议议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工农关系的协调。
(八)负责区政府法制有关工作。
(九)负责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指导、督查各单位编纂工作;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其他地方史料;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十)负责应急管理,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对政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二)负责区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检查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
(十三)负责区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考核工作。
(十五)负责外事出访、侨务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