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工作,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自2022年3月28日起,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公租房、房屋租赁、个人房产信息查询等事项入驻大厅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驻时间及事项
2022年3月28日起,以下4项政务事项入驻政务大厅受理。
1.房屋租赁网签备案
2.公租房租金收缴
3.公租房承租资格申请退出
4.个人房产信息查询
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窗口
房屋租赁网签备案:217B窗口
公租房租金收缴、公租房承租资格申请退出:218、219窗口
个人房产信息查询:在一楼自助机凭个人身份证可直接办理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