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辖区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租金收缴,维修等工作;负责辖区房地产中...
机构信息
地区: 瀍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 冬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秋: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电话: 0379-63951869
地址: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南路231号5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辖区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租金收缴,维修等工作;负责辖区房地产中介市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负责辖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研究全区住房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

(二)指导城区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统计,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城区建设和管理的有关综合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

(三)负责辖区背街小巷道路建设安排计划、规划、设计、施工预算、招投标管理和组织施工工作;负责区管道路、桥梁、涵洞、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区管道路设施、灯饰设施组织建设和管理,拟定区管道路照明、灯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按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制定区年度征收项目计划,拟定棚改项目长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负责委托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指导实施单位开展征收项目前期手续、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起草征收决定和征收公告、起草征收补偿决定等业务工作。

(六)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立项、报批工作;负责开展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依据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或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授权,承担相关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并监督(管理)全区人民防空设施维护和管理。

(九)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配合市人防办参与抢险救灾、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动。组织制定我区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制定重要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练演习。

(十)负责制定辖区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拟定辖区人防疏散地域建设规划。负责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

(十一)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体系能力建设。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

(十二)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房产及征收管理股、人防综合管理股。挂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交通运输局牌子。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