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瀍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冬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秋: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
电话: | 0379-63994867 |
地址: | 九都东路18号区党政办公大楼 |
(一)认真贯彻落实人事、劳动政策、法规,按照管理权限和范围、负责国家机关及区属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调查、了解人事劳动政策贯彻情况,研究制定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章制度。
(二)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依据《公务员法》和配套法规,按照管理权限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全区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纪律、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待遇、辞职、辞退,退休和申诉控告等项工作,并对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干部、工人的调配、调整工作,办理公务员职务升降、任免手续。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接受安置工作。
(四)负责全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待遇工作,负责全区遗属补助工作。
(五)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病退及工伤处理有关事宜。
(六)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知识更新培训教育工作。
(七)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
(八)负责全区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的签订监察,工资分配、工作时间、女工保护等工作。
(九)负责高效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培训就业工作。
(十)负责人事、劳动合同(聘用制合同)及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好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负责劳动力市场协调、就业和再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促进人才流动。履行对管辖范围内持证上岗情况的监察职能。
(十二)、负责辖区内就业及再就业工作,妥善安置“零就业”家庭户的就业安置工作。
(十三)负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统计工作。
(十四)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事档案整理保管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办公室、劳动保障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