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广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
电话: | 0319-3758930 |
地址: | 广宗县兴广路与富强路交叉口 |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 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省、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完善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省、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攻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医保目录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监管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按照省、市定点医院机构管理要求,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