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信都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319)3690217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八一大街236号; |
根据《邢台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邢台市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规、规章、政策、制 度、规划和标准。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完善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 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 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以及相关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 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 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有关工作。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 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 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