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落实企业中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