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任泽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319-7511181 |
地址: | 邢台市任泽区育才街东段 |
(一)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承担全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
(四)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五)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六)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八)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政策,推进素质教育。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地方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中等学历招生考试;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发展与改革,深化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布局调整,指导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规划、组织并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工作和科研成果管理及产学研结合等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四)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统筹管理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等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汉语国际化推广工作,归口管理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
(十七)负责全区教师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工作,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制度;负责全区教师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邢台市任泽区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十九)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邢台市任泽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乡(镇)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组织开展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指导全区老年教育工作。
(二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