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 策法规;贯彻执行全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 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 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
机构信息
地区: 临城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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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电话: (0319)7197100
地址: 临城县兴临大街27号
详细介绍

(一) 贯彻执行国家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 策法规;贯彻执行全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 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 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 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 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 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 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 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 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落 实企业中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 

(五)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 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 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 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实 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 宜继续服役的伤残病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 作。 

(七) 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 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 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等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 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 国、省和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 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 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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