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医疗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省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完善全县医疗保障基金...
机构信息
地区: 临城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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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 01月01日至05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06月01日至0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09月0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电话: 0319-7198880
地址: 临城县临城镇兴临大街59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省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完善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医保目录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监管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督办、保密、信访、档案、值班:标准化建设、安全保卫和局内应急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委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励、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股。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指导城乡医疔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医保扶贫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贯彻执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省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医保目录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三)基金和医药价格监管股。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和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落实市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并开展全县带量采购工作。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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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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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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