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大名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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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310-6560110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兴大街与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要求,落实上级机关部署的公安工作并组织、部署、协调、落实全县的公安工作,并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
(二)严密掌握全县敌情、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活动情况,开展反恐怖工作,搞好预测、分析、执行,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重要信息及落实情况。
(三)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指导和承办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涉毒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组织、协调、查办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
(五)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环境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工作。
(六)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七)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监督、指导全县收押监管场所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九)监督、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十)指导、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打击互联网上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负责和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财务、装备、基建、生活服务等工作;搞好局机关后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统筹协调、组织管理电子监控设备的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公安系统的科研项目、普及推广公安科技工作。
(十四)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和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名县公安局下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执法勤务机构、派出机构。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 2、警务保障室 3、法制大队 4、控申科 二、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3、治安管理大队 4、刑事侦查大队 5、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 6、环境安全保卫大队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8、特巡警大队 9、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10、出入境管理大队 三、派出机构( 20 个) 大名镇派出所、西未庄派出所、旧治派出所、大街派出所、铺上派出所、王村派出所、杨桥派出所、沙圪塔派出所、金滩镇派出所、孙甘店派出所、龙王庙派出所、张集派出所、黄金堤派出所、万堤派出所、营镇派出所、红庙派出所、西付集派出所、束馆派出所、埝头派出所、北峰派出所。 四、监管场所 1、看守所 2、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