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丛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到星期五,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9月至来年5月)14:30-17:30(6月至9月) |
电话: | 0310—3113090、3111288 |
地址: | 邯郸市人民东路343号 邮政编码:056002 |
根据《邯郸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邯郸市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制 度、规划和标准。
二、拟定完善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 进医疗保障基金针对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 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落实省药品、医药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全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调控管理,按照价额管理权限研究拟定定价原则 、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 理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 检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反导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 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度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 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拟定公务员身心健康医疗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待遇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