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崇礼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教科局内设14各股室,全系统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长远规划,制定各...
机构信息
地区: 崇礼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 0313-4612478
地址: 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长青路教科局
详细介绍

教科局内设14各股室,全系统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长远规划,制定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为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师资队伍管理,学校经费的预算、拨付和财务管理,指导检查全区改善办学条件和校舍安全工作,全区各类教育的年度统计和学校财务的内部审计等工作。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协调全区科技普及工作等工作,推动全区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指导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长远规划,制定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招生计划;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及相应办学机构的增设(撤并)。

三、依法管理教师队伍,负责教师的调配、职称评聘、培养和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教师政治和经济待遇的落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龄补助政策的执行。

四、负责管理区教育系统股级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所管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管理工作。负责所属系统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工作;完成区委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向区委反馈工作信息

五、中小学教学业务管理,组织贯彻落实《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开展教育理论和教学研究,组织教学检查、视导,进行教学质量考核评估,各学校学籍管理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负责教学仪器配备、电化教育、实验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七、学校经费的预算、拨付和财务管理,学校的基本建设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指导检查全区改善办学条件和校舍安全工作,全区各类教育的年度统计和学校财务的内部审计

八、承担中考、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毕业考试及各类招生的有关工作,严格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与管理。

九、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全区教师开展教科研、科普工作;管理教育网站,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指导和管理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十、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校工作

十一、监督、指导、检查、评估各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代表区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教育工作督导检查。

十二、指导中小学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学校、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国防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检查、监督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社会用字规范管理。

十五、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科技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组织拟定全区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出全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

十六、研究提出制定地方科技法规、行政规章的建议,拟全区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七、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区科技资源的配置;组织区级科技“三项费”支持项目,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提出资金安排建议计划,按有关程序审核、审批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十八、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审核上报国家、省级、市级和制定本区的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攻关、社会发展、软科学研究、火炬、星火、新产品开发、成果推广等各类年度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九、组织提出全区高新技术发展战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指导区内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负责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和复检的初审上报工作。

二十、归口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农业科技园区工作。负责全区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工作,编制上报全区山区经济、技术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十一、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工作;协调全区科技普及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全区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民营科技企业和民办科研机构工作。

二十三、指导和协调区直各部门及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下属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

二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