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
机构信息
地区: 望都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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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季:8:30——12:00 13:30——17:30 夏季:8:30——12:00 14:30——17:30
电话: 0312-7827721
地址: 望都县中华西路118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事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省级、市级和县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望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二)移交安置股(军休服务管理股)
(三)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

局班子成员分工:
周振生(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局全面工作。
孙  宾(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优抚、双拥、财务、资产管理、人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拥军优抚股(双拥办)、财务人事股、光荣院。
郄庆杰(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退役军人信息收集整理、数据统计、就业创业促进、总结表彰、帮扶援助、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
陈  旗(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纪检监察、行政事务、后勤管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党群、烈士褒扬、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等方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褒扬纪念股、烈士陵园。
刘振卿(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退役安置、军队移交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管理服务、企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移交安置股、军休服务管理股、干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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