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法规、政府规章,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组织拟订部分企业中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
(五)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等全区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和省、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能
办公室,双拥工作科,优抚和褒扬纪念科,移交安置和信访科。下属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陵园,光荣院。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有:就业创业指导科,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科,党建综合科。
领导信息
倪建青:党组成员、局长,主管全面工作。
李梅军: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优抚,双拥,财务,光荣院,烈士陵园等工作。
董少坤: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信访,安置,荣军公司,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纪检等工作。
苏灿辉: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主管办公室,机关党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郭琳琳:党组成员,主管军休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