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北碚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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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68206971(工作日及上班时间),023-68863337(节假日及夜间) |
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311 邮编:400711 |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按规定制定水利资金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资金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北碚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北碚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区移民资金、移民项目的监督管理。承担北碚区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对外交流、合作等有关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御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重庆市北碚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日常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北碚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领导信息
李 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锦标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丽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建军
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