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北碚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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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3—68861386;传真:023—68861386 |
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将军路80号 邮政邮编:400700 |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各街镇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六)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具产业发展。
(十)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执行市福利彩票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本级福利彩票资金。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应加强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执行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和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重庆市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会同重庆市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北碚区行政区划
直属事业单位
1.重庆市北碚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
重庆市北碚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于2009年7月成立,经北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于2009年7月成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于2010年11月成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救助标准,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2.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1989年8月成立,经北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于2003年十一月成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于2009年5月成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依法办理结婚、离婚、收养登记。宣传婚姻、收养法律、法规。
3.重庆市北碚区救助管理站
重庆市北碚区救助管理站经北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于2003年10月由重庆市北碚区收容遣送站更名为重庆市北碚区救助管理站,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北碚区救助管理站受北碚区民政局委托,主要承担全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包括对本辖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求助登记、核查、甄别;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衣食住以及返乡车票、送医救治等基本服务;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寻联系家人;为老弱病残等无行为能力受助人员提供护送返乡服务。
4.重庆市北碚区第一社会福利院
重庆市北碚区第一社会福利院经重庆市北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于1986年3月成立,原名重庆市北碚区城乡社会福利院,2005年6月更名为重庆市北碚区社会福利院,2014年12月更为现名。为全额拨款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受北碚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负责天生、朝阳、北温泉3个街道辖区特困人员(包括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等)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具体实施包括吃、穿、住、医、葬;为社会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心理辅导等代养服务。
5.重庆市北碚区第二社会福利院
重庆市北碚区凤凰福利院经重庆市北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于2014年7月更名为重庆市北碚区第二社会福利院,为全额拨款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为水土街道、复兴街道孤老(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等)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为社会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心理辅导等综合服务。
6.重庆市北碚区公墓管理处
重庆市北碚区公墓管理处(重庆市北碚公墓)地处于北碚区龙凤街道群兴村212国道旁。筹建于一九八八年,是重庆市民政局于1991年全市首批批准的经营性骨灰安放公墓,为自收自支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为市民提供骨灰安葬及祭祀活动服务。
7.重庆市北碚殡仪馆
北碚殡仪馆成立于 1960 年,前身是北碚火葬场,1961 年开始运营,1980年后改称北碚殡仪馆,是北碚区民政局举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登记机关为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主要职责:
遗体接运、治丧及火化、骨灰安葬及安放。
8.重庆市北碚区江东殡仪馆
重庆市北碚区江东殡仪馆经北碚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于1998年12月成立,为差额拨款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提供遗体接运,遗体殡殓,遗体殡仪,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丧葬用品销售服务。
领导信息
杨小汝党委书记、局长
个人简历
杨小汝,男,汉族,1974年8月生,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和局行政全面工作
史建忠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平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燕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