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静海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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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 13:30-17:30(冬令时) 8:30-12:00 14:00-17:30(夏令时)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2-63032569 (综合办公室) |
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增1号 邮政编码:3016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区有关配套政策、规定草案。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本区重大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源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各乡镇、街道、园区财政分配政策,拟订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源政策。
(二)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支出标准、定额,负责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四)组织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管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追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审核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概预(结)决算。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执行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有关职责。
(十三)负责本系统理论政策研究、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信息和咨询工作。
(十四)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十五)负责本系统支持招商引资的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积极推进绩效管理。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宏观调控职责分工。区财政局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核定行政编制4名。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政务工作,承担信访、督查、应急、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局性重要文件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老干部、“双拥”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代表本单位参加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二)预算科
核定行政编制4名。负责拟订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拟订财政体制、预算管理、财政转移支付等制度办法和区域财政政策。编制区级预算草案,汇编全区预算草案,参与编制区级决算。拟订部门经费定额标准,审核汇总财政项目支出。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工作。审批部门预算。分析预测预算执行情况,办理预算调整变更、预备费支出和区级部门预算借款,提出增收节支、超收分配和平衡预算建议。负责与市财政、乡镇财政年终结算和转移支付工作。拟订财政投资和绩效评价政策和制度。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研究、探索PPP、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模式的监管工作。监管政府性债务借贷、使用、管理及偿还情况。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和预警报告。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和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三)国库科
核定行政编制4名。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金库管理、总预算会计等政策和制度。研究、推行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拟订本区国库改革实施中的相关配套制度。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拨付、核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统计。编制区级总决算、汇编全区部门决算,批复部门决算。负责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管理本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工资统发工作。协调税务等相关部门做好财政收入入库工作。
(四)行政事业科
核定行政编制4名。贯彻执行行政性和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承担行政、政法及教育、科学、文化等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以及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等工作。负责我区“三公经费”的管理工作。管理分管单位的专项资金。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
(五)社会保障科
核定行政编制4名。参与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政策和制度规划拟定工作。参与拟定相关领域规划,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等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负责全区离休人员医疗费管理工作。
(六)农业农村科
核定行政编制4名。参与编制支持我区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提出年度经费和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农业农村、水务等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工作,管理相关领域专项资金。负责我区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工作。
(七)综合业务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全区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组织非税收入征管和入库,统筹安排经费支出。参与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监督管理和财政专户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的收缴及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罚没票据等财政票据的管理。负责市、区科技型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科技项目组织申报。承担我区国际贷款、赠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核拨付监管粮食风险基金。指导新农村建设担保服务中心工作。
(八)基本建设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参与拟订财政性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负责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计划、立项、预算、决算的审核监督、批复拨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组织基建项目评审,对基建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管理。统计分析建设单位年度会计报表汇总决算。批复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九)政府采购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本区政府采购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计划。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区级预算单位变更采购方式和进口产品审批。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处理政府采购项目投诉。
(十)会计科
核定行政编制3名。负责全区会计工作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本区各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事务。管理和指导会计代理记账工作。负责会计人员教育培训。承担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拟定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调配、划转,对转让行为进行监管。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
领导信息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局长张永涛,男,汉族,1980年8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主持全面工作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刘树发,男,汉族,1965年9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协助张永涛同志抓党的建设,负责机关事务、人事监察、组织宣传、网信建设、综合财务管理、会计事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和会计科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孙红英,女,汉族,1967年1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行政、政法、教科文和社会保障等单位预决算管理,区级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和监督检查,政府集中采购,分管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和政府采购中心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副局长刘素英,女,汉族,1974年1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预决算管理、国库管理和区直属园区财政事务,分管预算科、国库科和区直属园区财政所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四级调研员季廷春,男,汉族,1967年10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协助张永涛同志做好政府性投资基本项目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分管基本建设科、政府采购科;协助刘树发同志做好机关事务及财政部门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监察、组织宣传、网信建设等工作,协助分管综合办公室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资金结算中心主任赵春言,女,汉族,1982年5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支付票据审核确认、国库集中支付办理和融资担保工作,分管农业农村科,财政资金结算中心支付科、审核科和新农村建设融资担保服务中心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二级调研员杨禄文,男,汉族,1963年9月生,本科,中共党员
从事我区党建红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