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和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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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 |
电话: | :022-23196508 传 真:022-23196508 |
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1号 |
区金融工作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金融工作发展规划,提出促进金融工作发展的建议、措施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为国家、市金融管理部门、驻区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做好服务保障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三)负责金融业数据整合管理,拓宽信息渠道,建立统一的金融业数据信息库。
(四)负责与市金融监管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金融业发展动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企业融资、上市和防范金融风险。
(五)负责协调、推动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辖区内金融聚集区建设和对国内外金融机构招商引资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业务科。负责党建、纪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公文、会务、财务、档案、保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承担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市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区域内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金融发展招商科。负责根据金融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辖区内金融聚集区建设,及时掌握金融业发展动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国内外金融机构招商引资和区域内企业上市工作。负责金融业信息数据的采集、分析和管理。
(三)金融服务监管科。负责联系驻区金融机构,协调有关部门为驻区金融机构发展提供综合服务,协调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企业融资等工作。负责联系市金融监管部门,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典当等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日常管理和风险防范。
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凯
主持区金融工作局全面工作,分管内部审计工作。
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凯,男,汉族,1977年2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刚
分管党建、纪检监察、财务、金融产业规划、招商引资等工作。
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刚,男,汉族,1982年2月生,本科,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