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和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伏天14:00—17:30) |
电话: | 022-27256208 |
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32号 邮政编码:30020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政务服务目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具体实施,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市政务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和监督评价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政务服务进行协调。
(四)负责组织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平台综合设施的应用。指导基层政务服务工作。
(五)组织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六)负责投资项目、经贸商务、环保城管、文教卫生、社会事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组织相关现场踏勘、技术论证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进驻的职能部门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
(八)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十)负责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落实有关优化政务服务和改善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便利性为导向,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组织推进政务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期盼和企业需求,使政务服务更加集中、更加高效、更加便利,为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