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和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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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伏天工作日) |
电话: | (022)23196828 传 真:(022)23196828 |
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1号2112室 |
第一条 根据《天津市关于区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天津市和平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统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区统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关于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二)落实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的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教育、卫生、金融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组织、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
(七)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加强统计工作指导和综合协调。
(八)建立并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基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负责对各类考核内容相关的统计工作,负责对外统计资料的交换工作。
(十)承担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十一)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对全区招商引资提供统计数据支持保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区统计局及时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更新情况告知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及时向区统计局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职能部门对办结的审批事项后续监管。
(一)综合业务科。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起草各类文件。负责绩效考核、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政务信息、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固定资产、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本部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日常工作。负责对合同制专职统计人员的人事管理。
(二)经济统计科(能源统计科)。负责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旅行社、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其他服务业、劳动工资等统计调查、监测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负责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社会发展等统计调查监测。负责相关专业的能源统计工作, 做好能源统计的综合分析。负责制定设计区情区力普查方案。负责重大区情区力调查,推动重大普查工作。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各项普查和调查的数据汇总及各项指标数据、统计数据质量的检验评估。
(三)综合统计科。负责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重点经济指标的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年鉴工作。负责综合统计资料的编印、交换工作。承担各类考核指标相关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魁
主持全面工作
宋魁,男,汉族,1969年05月出生,市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从金霞
分管综合统计科和经济统计科,协助张洁同志分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管物资采购、妇联工作
从金霞,女,回族,1965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