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
机构信息
地区: 和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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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伏天下午上班时间14:30-17:30)
电话: 022-27267609 传真:022-27267600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11号创新大厦a座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等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执行养老、工伤和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工伤和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工作,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调控政策和最低工资制度,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承办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区政府任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九)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制科)。负责局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保障机关日常运转。负责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法制、普法、依法治区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窗口建设和服务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科。负责党建、纪检、宣传等党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财务科。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负责会计档案定期整理归档。负责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和计划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建账工作,协助做好固定资产清查。

就失业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参与拟定区域就业规划,健全区域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失业职工的审核、登记、补贴发放工作。负责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核、年检及报批工作。

职业技能建设科(区职称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宣传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法规,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年度检查评估工作和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项。负责创新型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规范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负责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负责推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保险管理科。负责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在本区各单位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医疗(康复)政策,负责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

产业园管理科。负责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拟定人力资源服务业规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调配和聘用合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申诉和培训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及离休生活待遇政策落实和管理服务工作

创业服务科。负责落实创业政策,承担创业指导、项目推介工作。负责政策制定扶持创业和带动就业工作。

和平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天津市和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党建工作,承办中心党委日常工作和党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安全保密、统计报告、信息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对外宣传等中心综合性事务工作;负责存档党员的组织管理,办理政审、公证等各类证明的开具;负责中心的财务、资产管理、设备维护及后勤保障工作;协助中心领导抓好中心内部日常管理,做好各部协调工作。

(二)人才服务部。负责全区人才引进,“海河英才”落户经办及集体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采集和发布岗位信息,承办空岗登记、求职登记;负责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组织公益化招聘活动;负责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承办职称申报工作。

(三)产业园服务部。负责产业园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产业园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入园企业日常管理服务,支持企业品牌建设,指导产业园项目建设及运营,丰富园区服务功能,促进区内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协助办理区内企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的核查、监督、年检工作;负责人力资源行业信息的统计工作。

(四)就业管理部。负责就业情况统计等工作;负责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工作;负责企业招退工、退档、接转工作;承办就业登记备案手续、核发《就失业证》,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负责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以及临时性就业政策的补贴发放工作。

(五)技能培训部。负责组织职业技能、创业等各类培训;办理各类人员岗前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上岗资格考核与发证工作;管理指导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能够带动就业质量提升的工作。

(六)失业保险部。负责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资格的审核、失业保险金的登记发放、灵活就业保险补贴资格审核、物价补贴发放、医药费报销等工作;负责企业保险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失业保险信息的统计上报、数据维护等工作。

(七)创业服务部。负责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大学生创业政策;负责受理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审核及发放等工作;负责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青年见习基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创业能力测评、政策宣传、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等工作。

(八)社区工作部。负责公益性公司、家庭服务企业等社区就业载体认定的审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审核公益性岗位补贴手续;负责为单位和个人委托提供人事代理、档案管理、保险缴纳、保险待遇申报及特岗退休、病退申报、退休人员管理等公共服务;承担对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

(九)资金审核部。负责就失业资金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享受就失业资金扶持企业的日常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负责制定就失业资金审批内部监督制度,规范经办职责;建立不良信息登记台帐,将违反规定虚报冒领、实际核查情况与申报情况不符、违规使用资金等情况纳入不良信息登记范围,避免资金的流失。

(十)档案管理部。负责区内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及时更新干部变动信息;按规定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大力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

二、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本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承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三)负责就业、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

(四)对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参与有关听证、应诉等工作。负责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突发事件处理。

(五)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六)指导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工作。

(七)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三、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

(一)服务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二)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参与涉及劳动人事争议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指导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工作。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马轶

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

简介

马轶,男,汉族,1972年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和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韩文起

负责局政务事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政务督查、政务公开、代表委员提案办理、保密、办公自动化系统、局系统网络安全、固定资产、后勤等管理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普法、法治、政务服务大厅、信访、安全生产、“一制三化”、双拥综治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窗口建设和服务标准化管理局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简介

韩文起 男 汉族 1965年5月生人 中共党员 天津市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 市委党校大学学历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松竹

分管产业园、经济、人才、财务、职业培训等工作,负责职业培训机构和产业园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管理、人力资源规划开发、需求预测等工作。

简介

吴松竹 男 汉族 1973年10月生人 中共党员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地理系地理教育专业 大学学历 现任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魏 彤

负责局党建、精神文明、纪检、宣传、统战、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党群工作。负责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考核等工作。负责对所属基层单位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工作。

简介

魏 彤  女 汉族 1976年10月生人 中共党员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 研究生学历 现任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天津市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刘 军

负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工作,分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简介

刘军  男 汉族 1962年7月生人 中共党员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 大学学历 现任天津市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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