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河西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14:0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2-28013696(办公室) |
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前进道31号 |
区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政策等方面管理办法。
(二)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落实。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三)负责新建项目污染排放总量的控制和建设项目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推动落实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五)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推动永久性保护区域和生态保护红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放射源防护安全、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的污染防治。
(八)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九)负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十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我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
(十二)负责组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保护生态环境。
(十三)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核准督查,廉政建设效能监察工作。
(十四)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统计工作,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五)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
区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环境保护和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区生态安全。
内设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政务工作和重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调局领导公务活动;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文电、会务、秘书、机要、档案、印章、值班、保密、车辆、政务公开、信息化管理、办公自动化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全局行政工作总结、计划、政务信息和综合性工作报告等;负责全局安全、保卫、卫生、物业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督查、建议提案办理、公务接待。负责局干部队伍建设、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干部奖惩及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会同区财政局负责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牵头组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推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调研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局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协助局党组做好民主生活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服务工作,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负责党员发展和党费管理;协助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监察、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众团体;负责本系统统战、民族、侨务、对台、残联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污染防治科
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落实绩效考核工作;参与排污权交易、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划和计划。按照国家和全市统一部署,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监督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负责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参与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组织实施水功能区划;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永久性保护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综合科
根据授权监督各有关部门和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完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工作任务;参与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保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负责局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案件核准督察工作;组织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工作;负责全局普法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做好局内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的管理;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审批后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新闻审核和发布、采访报道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区工作。
领导信息
赵珉,男,汉族,1973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现任河西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张昕,男,汉族,1971年7月生,大学学历,民建会员,现任河西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监察等工作,负责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环境污染纠纷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法制、标准、监督执法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分管综合业务科。
方雯,女,汉族,1967年11月生,大学学历,理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河西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规划等工作,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自然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排污许 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分管污染防治科。
李文,男,汉族,1972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河西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负责局机关行政办公、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统战、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分管办公室。
徐学明,男,汉族,1971年11月生,高中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河西区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负责环境监测、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分管生态环境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