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局
区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
机构信息
地区: 平谷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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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14:00-18:00(5-9月);8:30-11:30、13:30-17:30(1-4月、10-12月)(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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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
详细介绍

区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园林绿化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相关政策、规划、计划。

(二)组织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城乡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协调和指导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止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林业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三)负责本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和保护本区森林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林木、绿地、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四)组织制定本区园林绿化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公园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公园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公园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绿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六)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

(七)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八)负责推进本区园林绿化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九)研究提出本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产品(果品除外)、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负责食用林产品(果品除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组织、指导本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一)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本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管理。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负责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本区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内设机构

园林绿化综合执法队

主要职责为: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由省级(不含省级)以下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行使的林木林地湿地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林木种苗和植物检疫、自然风景区保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园林绿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森林防火科

主要职责为: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防火规划;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隐患排查、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区属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各乡镇加强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乡镇森林防火队和巡查队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开展森林火情的早期处理;参与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负责火因调查、火损鉴定、灾后评估;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系统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及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京津冀森林防火协作联动机制,指导组织开展森林防火联防联控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对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森林防火案件查处工作。

综合管理科

主要职责为:组织开展本区园林绿化相关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综合等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植树造林及养护管理、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组织落实本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本局管辖范围的林地、绿地管理等工作。组织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本区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应急、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本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含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水利风景区)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等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本区公园(含地质公园)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区国有林场、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本区园林绿化改革、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发展指导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安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组织开展林产品(果品除外)、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等行业管理和食用林产品(果品除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等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行政审批科

主要职责为:拟订本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依法承担本局行政许可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制定相关办理流程、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有关绿化用地的内容。承担公共绿地规划设计方案和重点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组织论证和评审的有关工作。

绿化科

主要职责为:组织编制本区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开展绿化及相关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组织开展首都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本区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指导美丽乡村绿化建设,审查乡镇规划和实施绿化方案,检查、督促村庄绿化美化。指导街道社区绿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工作。承担本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

主要职责为: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干部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工作。编制本区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承担园林绿化项目及相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工作。

领导信息

孙静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局党组书记

于清德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局局长、一级调研员、北京市平谷区绿化委员会主任

赵雪松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张玉芳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张辉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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