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谷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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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
电话: | 010-69962638 传 真:010-69962538 |
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平谷区社会服务中心 |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规划和协调本地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作。
(二) 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研究拟订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安排,督促落实相关事项。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本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本区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区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本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本区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职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八)负责本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区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区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落实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贯彻落实本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参与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参与组织执行在本区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马卫东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郝亚新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三级调研员
魏东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四级调研员
杨志勇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
王自琛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
秦磊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孔祥增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张顺华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张友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一级调研员
金大庆
职务: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调研员
罗焜
职务:政协北京市平谷区委员会副主席(不驻会)、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曹玉敏
职务: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书记、二级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