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科)
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重要督查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档案管理和所属单位档案指导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协调督促、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落实《平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责专章》相关职责。
办公电话:010-6996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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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卫生管理科
职责:负责本区公共卫生管理综合协调,落实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本区传染病、地方病、常见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措施。建设平谷区疾病防控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疫情报告。负责制定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精神卫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完成各项工作指标。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实施母婴保健法、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健康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健康促进行动。
办公电话:010-6996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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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政医管科(行政审批科)
职责: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负责审批权限内医疗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含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变更、校验等许可事项的审查),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药品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负责协调政府举办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承担医疗机构医疗、康复、护理质量和服务、医疗安全的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评价等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临床药品,指导医院感染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指导临床实验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处置。落实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相关政策。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医学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的评估与管理,负责组织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组织指导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与相关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卫生科普宣传工作。协助做好行风建设。承担平谷区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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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科
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编报本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医药卫生行业医疗服务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药品、血液及制剂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本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并对系统预决算、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所属单位经济活动进行专项和后续审计,负责对所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相关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估工作,承担本系统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对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系统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10-69962177
传 真:010-6996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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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工科
职责: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群、统战工作,负责拟订并实施本系统卫生人才培养和发展规划,引进卫生技术人才。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及公务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本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推荐工作,负责组织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卫生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调配、任聘、奖惩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办公电话:010-69962602
传 真:010-6996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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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医管理科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地区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本区中医药资源配置。制定平谷区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的中医药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地区中医药能力建设规划。开展本地区中医药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办公电话:010-69980920
传 真:010-699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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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策法规服务管理科
职责: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开展本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本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完善本区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负责指导和督促本区基层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导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办公电话:010-6998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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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体制改革科
职责:承担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负责督促落实相关事项。组织医改督导考核工作,组织医改相关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和本市、区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本区京津冀基层卫生健康协调发展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010-69965403
传 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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