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应急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1号)和《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合发〔2019〕6号)精神,设...
机构信息
地区: 蜀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 0551-63771811;传真:0551-63538007。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550号,市政务中心第二办公区A5单元
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1号)和《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合发〔2019〕6号)精神,设立合肥市应急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执行国家标准和规程,组织拟订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职责指导监督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属驻肥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相关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担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救灾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等具体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领导信息

  • 葛世新党委书记、局长
    葛世新,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曾任县公安局政委、局长、党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县级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地级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等。
    分管工作
    主持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 周泽鸿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泽鸿,男,汉族,1966年8月1日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法律专业大学学历,现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调研员。曾任空军某师副团职大队长、正团职主任、副师职主任、副师长,地级市直部门副局长、党组成员、党委委员。
    分管工作
    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机关办公、财务资产管理、干部人事教育、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以及行政审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综合工作。 主管机关党委,分管办公室(财务处)、人事教育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联系肥东县、新站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
  • 王有长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有长,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经管专业大学学历,现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任地级市直部门副调研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党委委员。
    分管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协调、事故调查统计工作,以及法规政策拟订、法制建设、新闻宣传、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等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法制处(新闻宣传处)、调查统计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巢湖市、瑶海区、安巢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工作。
  • 黄庭宏市纪委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
    黄庭宏,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三级调研员。曾任县辖乡团委书记、副乡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大主任、书记,县级群团组织书记、党组书记,地级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主任,市直部门纪工委书记、党工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党委委员。
    分管工作
    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 史向阳党委委员、副局长
    史向阳,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曾任地级市辖区政府部门局长,地级市政府部门内设机构处长、副主任,市直部门副局长、党组成员、党委委员。
    分管工作
    负责科技和信息化、应急值守、相关事故和灾害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以及应急联动机制、应急救援力量、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安全生产考试考核、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专家库建设管理等工作。 分管规划科技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协调处。 联系肥西县、包河区、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
  • 车学清党委委员、副局长
    车学清,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曾任地级市辖县人武部部长,地级市政府部门内设机构副主任,市直部门副局长、党组成员、党委委员。
    分管工作
    负责工贸、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以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标准化创建、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台风防御组织协调等工作。 分管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处、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联系市安全生产协会和长丰县、庐阳区、蜀山区应急管理局工作。
  • 黄俊总工程师
    黄 俊,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曾任县辖乡团委书记、党委秘书、党委委员、副乡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乡长、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分管工作
    负责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以及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救灾救助、应急物资储备和调拨等相关工作。 分管救灾减灾处、火灾防治管理处;协助史向阳同志分管规划科技处、应急指挥中心。 联系庐江县、合肥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工作。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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