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51132022-05-04 21:34  95商服网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处)。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务、档案、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771811


(二)应急指挥中心。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市应急指挥中心具体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538069

(三)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及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等有关工作,负责相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771819

(四)法制处(新闻宣传处)。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有关知识普及工作。


联系方式:0551-62755866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771823

(六)规划科技处。

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与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0551-63771822

(七)救灾减灾处。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联系方式:0551-62755563

(八)应急协调处。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承担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联系方式:0551-62755815

(九)火灾防治管理处。

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联系方式:0551-62755115

(十)防汛抗旱处。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联系方式:0551-62755821

(十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771826

(十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771888

(十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应急管理相关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相关证书制作、颁发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771820

(十四)调查统计处。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联系方式:0551-63771830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与人事教育处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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