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鄂托克旗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电话: | 0477-6212043 |
地址: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 |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鄂托克旗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旗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订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三)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和自治区、市、旗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核准、备案旗本级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
(四)根据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工业领域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全旗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全旗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市、旗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项目,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市和全旗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服务企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开展区域产业协作。
(十一)统筹推进全旗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国防科技动员相关工作。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二)编制旗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三)牵头建立统一的旗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旗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四)拟订旗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十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十六)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七)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十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旗科技保密工作。
(十九)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指导苏木镇和有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旗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一)组织拟订全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二)负责科学技术奖的组织推荐工作。
(二十三)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二十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五)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六)组织实施全旗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七)落实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国家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二十八)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鄂托克旗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工作。贯彻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十九)负责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苏木镇行政执法工作。
(三十)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旗工信和科技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指导协调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旗信息化推进工作。
2.与旗能源局有关职责分工。旗工业和科技局商旗能源局共同研究拟订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全旗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3.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职责分工。
(1)工信和科技局负责牵头推进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拟订药品流通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边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等工作。
(2)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和酒类食品安全。负责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药品流通监管。
4.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供销合作社在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方面的具体分工为。
(1)工信和科技局负责肉类储备管理。
(2)供销合作社负责边销茶储备管理。
(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其他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工业股
负责全旗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组织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旗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准入等工作。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服务企业体系建设。负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
(三)商务股
研究商务发展趋势,落实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口岸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配送、农村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依法对拍卖、商业特许经营、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管。负责全旗重要消费品市场监测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上级有关消费促进政策。负责归口管理的中央、自治区、市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申请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商贸服务企业诚信兴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和大型商贸企业展会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招商贸促股
负责全旗对外招商的市场调研、计划拟定、组织协调、项目对接、参与谈判和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我旗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招商洽谈、经济合作活动。负责指导对外经贸、投资促进合作工作。
(五)科技创新发展股
负责贯彻落实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的申报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社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六)信息化推进股
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