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鄂托克旗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电话: | (0477)6211321 |
地址: | 鄂托克旗原国税局后院 |
一是贯彻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决策部署。承担旗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旗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二是研究拟定全旗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方案、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管理保障、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和安置优抚等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是负责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是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是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是组织指导全旗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是承担烈士及退役军人表彰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上报列入全区、全市、全旗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担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事迹工作。
九是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是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调动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内设机构:
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2个内设机构和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