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准格尔旗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电话: | 0477-4630148 |
地址: | 准格尔旗纳日松镇人民政府 |
一、内设机构及职能(设置党政机构6个)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政等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
(六)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纳日松镇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疫病防控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设置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
(一)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纳日松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受纳日松镇人民政府和旗直有关部门委托,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纳日松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和旗直有关部门委托纳日松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
(三)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承担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承担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三、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编制:旗农牧局、旗林业和草原局原派驻纳日松镇的动物卫生监督站和林工站,整建制下放到纳日松镇,全部实行属地管理。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下放的共计3名事业编制,根据职责调整情况划入纳日松镇所属事业单位。
调整后,纳日松镇核定行政编制29名,工勤编制5名;纳日松镇党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11名,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
(二)领导职数:纳日松镇领导班子科级领导职数9名(3正6副),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数共4名,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局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领导班子
刘彦平 党委书记
郭 萍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付 裕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侯先明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马银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派驻监察室主任
闫文明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程 鹏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张 慧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李 龙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 强 政府副镇长
高长福 政府副镇长